5月18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人民法庭“福哥”调解室充分发挥先行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成功调处一起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被告承租原告的农村自建房用于经营农资生意。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租金支付及房屋管理问题产生分歧:原告催讨拖欠的2.53万元租金及利息,被告则满腹委屈,称因原告用水管理不当,造成其店内存放农资产品损失近万元,且还有2000元押金未退。一边是合法的租金诉求,一边是现实的财产受损,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退休返聘人员李应福与调解员王林明立足案件事实,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厘清权责、释法疏导,引导双方摒弃争执、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综合考量租金、损失及押金等事宜,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10000元,双方就此案了结所有争议。调解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场足额支付了款项,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从“各执一词”到“握手言和”,法庭温情高效的调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连连称赞,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基层无小事,件件系民生。东成人民法庭始终把矛盾实质性化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少一分生硬评判、多一分温情疏导,用心化解民间琐碎纠纷,用情守护乡村淳朴民风,以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基层司法,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与安全感。(朗小团 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