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警蓝普法入基层 法典护航暖民心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警蓝普法入基层 法典护航暖民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运用、崇尚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民警走进公园、农贸市场,开展“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懂法好公民”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拉条幅、摆展版、发资料、讲案例等多种形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懂、记得住”的生活场景,吸引群众驻足围观。

在农贸市场,民警们手持精心编印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单,来往于摊位与群众之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一对一”普法宣讲:“阿姨,您看这个案例,网购商品如果有损伤,责任该由谁承担?按照民法典规定,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则由买受人承担。”在集中宣讲环节,分局民警利用宣传展板为群众讲解“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贴近民生实际的典型案例,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深度剖析,通过“以案释法 +互动问答”的形式,为群众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民法典以“接地气”的方式融入群众生活。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将持续拓展普法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民法典宣传常态化、长效化,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筑牢坚实保障。(陈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