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法院都判了,可他就是不修!我这房子墙都裂了,住着心里实在是不踏实!”前不久,在宁夏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内,申请人吴某某激动地向检察官诉说自己的烦心事。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吴某某与邓某某是村里前后排住了多年的老邻居,平日里隔墙而居。两年前,邓某某未经合理规划在自家院内搭建牛棚,由于距离吴某某房屋后墙过近,长期受牛棚重力挤压,加之排水不当,导致吴某某家墙体出现明显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我找了他很多次,好说歹说,可他就是不愿意拆……”多次与邓某某沟通协商无果后,吴某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邓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邓某某拆除牛棚并对受损墙体进行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法院最终依法支持了吴某某的诉讼请求,判令邓某某限期履行墙体加固义务。

然而判决生效后,邓某某心存抵触、情绪激动,认为吴某某不念邻里情分,态度强硬,始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邻里矛盾持续升级,关系愈发紧张。吴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邓某某依然不肯配合。看着自家受损的房屋迟迟得不到修缮,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吴某某万般无奈之下,来到利通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法律监督。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联合接访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查阅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时间跨度长。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更关系到邻里关系修复和群众切身利益。该院控申部门办案检察官表示。

为真正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该院控申部门立足“大控申”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第一时间对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开展“控申+业务”联合接访,合力化解信访难题。

接访现场,两部门检察官分工协作、耐心疏导。控申部门检察官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安抚激动情绪;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围绕法律适用、执行依据、办理程序、权利保障等核心焦点,逐条逐项开展释法说理。

“法官已经依法作出判决,这份法律文书就是合法有效的执行依据。”民事检察官面对面为吴某某解读法律条文。

吴某某依旧心存顾虑:“官司赢了事情还没落实,我这心里实在不踏实,不知道能不能给我解决?”

控申部门检察官则从权利保障和程序推进的角度,进一步补充说明:“吴师傅,您今天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全部记录在案。我们也会和执行法官沟通,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俗易懂的法理讲解、设身处地的暖心疏导,让吴某某心中的疑虑、不满逐步消散。他的顾虑逐一得到回应,情绪也从最初的激动转为理解与信任,当场表示愿意理性解决问题、依法表达诉求,不再盲目信访。

接访结束后,办案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接”,而是迅速将工作向前推进。检察官主动联动法院执行法官,一同前往纠纷现场跟进监督,全程督促案件依法规范推进执行工作,切实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在源头。

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推动下,涉案墙体依法完成加固修缮,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吴某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明确表示息诉息访。至此,一起历时两年、横跨诉讼与执行、夹杂邻里恩怨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真是多亏了检察官们当时的耐心解释,让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现在让我能安心住在自己家里。”近日,吴某某专程来到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紧握办案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语气中满是释然。

从隔墙而居的邻里,到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再到握手言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这起案件的背后,是利通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此次纠纷化解,是我院深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实民事执行监督的生动缩影。我们将继续深化‘大控申’工作格局,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利通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杨丽琴 马根 通讯员 杨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