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2026年5月15日,四川省乐山市律师行业团委书记、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秋媚受邀前往乐山市洙泗塘幼儿园,为园内中班家长开展“守护童年,法护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治公益讲座。

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厘清家庭监护法定责任
讲座过程中,张秋媚律师紧扣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核心要求,系统解读了监护人的法定职责、禁止性行为及过错追责情形。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张秋媚律师重点阐释了“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法治内涵,家庭教育不仅是生活照料,更是法定责任,家长必须树立依法带娃、科学育儿的法治理念,以法治规范家庭教育行为。
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纠纷案例,张秋媚律师重点厘清了大众普遍存在的法律认知误区,针对性开展普法提示:
一是明确离异家庭的监护责任边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即便子女仅随一方生活,若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离异父母双方均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祖辈协助照料未成年人时,因看护过错造成损害的,亦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是细化网络保护的监护人法定义务。网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板块,也是当前家庭监护的薄弱环节。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负有指导、监督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网络的法定职责,包括督促开启未成年人网络模式、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管控上网行为等。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网络不良信息,属于履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同时,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实施辱骂他人、擅自发布他人肖像、隐私信息等侵权行为的,监护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治赋能家校共育,筑牢未成年人成长屏障
讲座结束后,现场家长纷纷表示,本次普法讲座极具针对性和实用性,有效破除了自身的法律盲区,深刻认识到依法带娃的重要意义,未来将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好的法律,不是为了惩罚父母,而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安全长大。”本次公益普法宣讲,有效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法治育儿理念,夯实了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乐山市律师协会将持续发挥律师专业职能优势,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以专业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快乐成长,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贡献律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