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同村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今天这事能和解,谢谢法官和调解员!”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玩火引发牛草烧毁的监护人责任纠纷。李某与刘某从最初的对簿公堂到最终的握手言和,一起牵涉邻里关系、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圆满化解。
案件源于今年3月末,汪清县某村村民李某家中牛草垛起火,30多头牛可食用3个月的草料几乎被烧光。经查,系同村一名未成年人玩火所致。在村主任和消防队调解下,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刘某立下字据,承诺为李某提供两个月的草料。事后刘某得知,点燃牛草的还有同村秦某,且秦某承认自己提供了打火机并参与点火。但秦某由年迈的奶奶抚养,家境困难,仅支付了1000元牛草钱,刘某自己也出了1000元,购买两车草料送至李某家。
5月12日,李某因家中牛草全部耗尽,于是找到刘某要求其按照字据继续提供草料。刘某转而向秦某的奶奶索要,对方称不再付钱,态度蛮横。刘某一时陷入两难:自己无力独自承担全部草料费用,秦某家又拿不出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购买牛草款3000元及运费800元,共计38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但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第二天,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决定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陈述。调解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表面上是牛草赔偿问题,深层则牵涉邻里关系、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以及困难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
调解员从“相邻关系”入手,向双方释明:李某和刘某是同村多年的邻居,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之间讲究的是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如果因为几千元的纠纷闹得水火不容,日后同村相处将十分尴尬。同时,调解员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了“幸福者退让”的原则——在矛盾纠纷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承受能力更强的一方,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调解员向李某说明了秦家孩子的特殊家境,确实无力承担更多赔偿。如果执意要求刘某全额赔付,不仅刘某难以承受,也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李某的态度逐渐软化,也体谅到秦某的实际困难,最终主动作出让步:同意刘某支付2000元草料款,剩余的1800元由自己承担。刘某见李某如此大度,也表示愿意当场履行。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
一场险些对簿公堂的纠纷,在调解室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汪清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丰富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内涵。通过健全完善先行调解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韩姗姗 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