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龙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鸣警钟”

河南洛阳洛龙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鸣警钟”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清醒剂”作用,持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5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被告人原工作单位部分职工代表、交行洛阳分行部分员工等三十余名人员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分别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调查清晰呈现了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的犯罪过程。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党员干部神情肃穆,认真聆听被告人的犯罪历程,深刻认识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惨痛教训,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切实在现场每个人心中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非公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变庭审现场为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廉洁警示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提醒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下一步,洛龙法院将持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警醒”,不断增强纪法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宋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