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普法活动

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普法活动

5月15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博乐市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孟倩走进博乐市第一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法治助力成长》专题普法授课活动,为全校学生送上一堂实用的法治安全教育课,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引导学生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在授课中,孟倩法官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用通俗语言阐明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强调法治是守护学生身心健康、杜绝校园伤害的重要保障,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孟倩细致讲解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明确区分同学正常嬉闹与校园欺凌的本质差异,详细介绍身体、语言、社交、网络四类校园欺凌形式。通过真实校园案例开展情景辨析,帮助学生精准识别欺凌行为,清晰界定行为边界,直观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

针对学生“年纪小不用担责”“打闹不算欺凌”等错误认知,法官重点解读校园欺凌对应的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责任,明确学生、家长、学校三方法定责任,结合不同年龄段的追责标准,讲解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为学生敲响警钟,破除认知误区。

围绕欺凌事件中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三类角色,法官普及针对性应对方法:指导受害者勇敢拒绝、及时求助、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号召旁观者拒绝冷漠,主动上报、制止欺凌行为;告诫有过激行为的学生及时改错,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为提升普法效果,本次活动创新设置有奖问答、荣誉表彰、集体宣誓等互动环节,现场氛围热烈。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对积极学法、勇敢抵制欺凌的学生授予“反校园暴力勇敢小卫士”称号并颁发奖品,充分调动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最后,全体学生集体宣誓,郑重承诺拒绝校园欺凌、严守法律法规。

本次普法活动直击校园欺凌治理痛点,有效纠正学生法治认知偏差,让学生清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与法律代价,切实提升学生自我保护、依法维权、敬畏法律的法治素养。(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