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检察精准监督化解涉企纠纷

利通检察精准监督化解涉企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根 余楠) “没想到检察官不仅帮我厘清了法理,还推动了问题解决,真心感谢!”近日,吴忠市利通区某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马某甲,在接受利通区检察院立案监督结果反馈时感慨道。这场因公司停业后员工擅自取走设备引发的纠纷,在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与耐心调解下平稳化解。

2023年6月,马某甲与两位合伙人共同成立了文化传媒公司,雇佣马某乙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同年12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马某乙因与合伙人的债务纠纷,擅自将公司内的5台电脑和1台直播屏取走。马某甲多次联系马某乙要求返还均未果,遂以“盗窃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经济纠纷,不符合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条件,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马某甲对此不服,今年初,他带着疑虑走进利通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不是简单地要求公安机关‘立’或‘不立’,关键要看行为本身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受理监督申请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并分别向马某甲、马某乙核实情况,还原纠纷全貌。

经了解,涉事文化传媒公司确因经营不善倒闭,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员工之间存在多起未解纠纷。经审查认定,本案中双方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法定条件,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正确。

案件定性虽已明朗,但如果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马某甲的心结仍难打开,双方的矛盾也无法真正化解。为此,办案检察官决定“向前一步”,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双方调解。

“公司倒闭后你情绪焦躁,我们能理解,但办案要讲证据、讲法律。”检察官耐心地向马某甲释法说理,同时指出马某乙私自取走公司设备的方式欠妥,并告知马某乙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退回设备。

最终,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马某乙表示愿意返还相关设备,马某甲也放下了执念,在检察官与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当场清点设备、签署交接手续。至此,一场持续两年的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