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河南省洛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5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清涛主持召开洛宁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卫杰、买新涛、黄中超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6年第一至四批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草案)的议案、县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县政府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县政府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报告、县政府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报告;审议关于接受张新辞去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朱灵鸽辞去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曹金华辞去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任命:孙宏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曲治国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尚东辉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永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乔林峰同志任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巩万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金涛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王晓辉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田永进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郭建国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孟海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崔卫峰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杜宇锋同志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职同志分别作了供职发言,接受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张清涛对各项工作和新任职同志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谢睿、盛建立、陈乐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