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公安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通气会

雅安公安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通气会

5月14日,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组织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通气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新闻宣传科、刑侦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以及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法治报、四川新闻网、雅安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代表参会,共同推进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工作宣传。

会议通报2025年以来全市经侦工作情况。聚焦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虚开骗税等突出犯罪,共立案件61起,抓获156人,涉案金额3.2亿元,移送起诉49案102人,成效显著。通报了吴某某等人非法经营虚假期刊、蒋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张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三起典型案件。

各媒体记者围绕群众关心的护航企业发展、群众易受骗类型及经济犯罪与电信诈骗区别等热点问题踊跃提问。经侦支队、刑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逐一作出专业、详实回应,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警企、警民协作,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打击治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答记者问环节

四川日报记者 刘静茹:在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公安经侦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雅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任玉辉:感谢记者的提问,您提的问题也是广大企业关心的问题,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我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就是抓好打击和防范。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打击模式,组建了专业的数据研判战队,实现线上线下双线作战,同时与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席位互设、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责任共担”的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对涉企经济犯罪的精准预警、精准打击,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打击质效。刚才通报的相关数据也正好说明这一点。对破坏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我们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打击是事后惩戒,抓好防范才是最好的保护。在防范方面,经侦部门始终坚持“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我们建立了警企联系机制,开展“千警联千企”活动,选派民警对口联系重点企业,定期走访调研,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发布《企业常见经济犯罪风险防范指南》,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开展经济风险联合排查,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法律条文解读等方式提升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

这里,希望通过媒体朋友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是前提。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广大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企业要引导员工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同时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处置风险,将经济犯罪止于未发。

四川法治报记者 杨棕贤:群众最容易遭遇哪些经济骗局?这些骗局有什么新变化、新特点?

雅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任玉辉:感谢记者的提问。您关心的问题也是群众关注的问题。结合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经济犯罪案件来看,群众最容易遭遇的经济骗局主要有三类,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传销,这三类案件受害群众最多,涉案金额巨大。

这些骗局的新变化、新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手段更隐蔽,很多骗子不再是简单的口头宣传,而是伪造虚假的合同、印章、收益证明,甚至搭建虚假的理财APP、网站,看起来非常正规,让人难以分辨;二是网络化、智能化趋势明显,很多骗局都是通过微信、抖音、直播等线上渠道开展,不需要和群众面对面接触,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三是精准瞄准特定人群,比如针对中老年人,编造“养老理财”“养老投资”的谎言,利用中老年人渴望养老保障、容易轻信他人的特点实施诈骗;针对青年群体,推出“低投入、高返利”“兼职刷单返利”等骗局,利用青年群体急于赚钱、经验不足的特点诱导上当。

这里,要通过媒体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保本高息必是坑,凡是承诺“稳定正向收益、保本保息、零风险”的理财项目,基本都是骗局,大家千万不要轻信;凡是拉人头、许高息、虚拟认购的,基本都是骗局,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要被小利诱惑;凡是让你先转账、先交保证金、先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的,不管对方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全都是骗局,一定要果断拒绝。若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协议、联系方式、宣传资料等,不要自行联系对方试图协商退款,不要轻信“二次返利”“花钱追损”,避免二次受骗。

同时,也要正告那些有违法犯罪企图的人员: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违法犯罪,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川电视台记者 荆菁:经济骗局和电信网络诈骗有何区别?如何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三大队大队长 杨忠剑:感谢记者的提问。“经济骗局”和“电信诈骗”这两个概念并非完全对立,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简单来说,电信诈骗是诈骗的一种特定形式,而许多经济骗局则可能采用电信诈骗的手段来实施。

核心区别是:经济骗局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通常指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内的欺诈或犯罪行为,如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其核心在于发生的领域和侵害的客体,即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的是个人或单位的财产利益。电信诈骗特指以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作案手段,即“远程、非接触”。无论骗的是什么(可能是钱,也可能是个人信息),只要是通过通讯工具远程实施的,就属于电信诈骗的范畴。

识别和防范方面:公安部发布的《2025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中明确指出,“十个凡是”皆是诈骗。

凡是要求垫付资金做任务的兼职刷单,都是诈骗!

凡是宣称“内幕消息、专家指导、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都是诈骗!

凡是宣称“无抵押、低利率、放款快”,但要求先交费的网贷,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电商、物流客服,主动以退款、理赔为由索要银行卡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公检法人员,以涉嫌犯罪为由要求将钱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领导”添加社交账号,嘘寒问暖后以私事为由让你转账的,都是诈骗!

凡是以各种名义发送不明链接,让你输入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通过社交软件拉你入群,诱导你在虚假平台投资、赌博的,都是诈骗!

凡是以网络兼职或投资理财等名义,要求通过快递、网约车等方式寄送现金或黄金的,都是诈骗!

凡是要求你打开“屏幕共享”,指导你进行资金操作的,都是诈骗!

核心防御: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防范电信诈骗的黄金法则,适用于所有场景:

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和网络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声称“高额回报”、“稳赚不赔”或“中奖”的,背后多半是陷阱。

不透露:坚决不向任何陌生人透露个人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尤其是短信验证码。验证码是您资金的最后一道防线,打死也不能说!

不转账:在完全核实清楚对方身份和事由之前,绝不向任何陌生账户进行转账或汇款。公安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或“监管账户”。

多核实:遇到任何可疑情况,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主动核实。挂断对方电话,自己查找并拨打银行、电商平台或相关机构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 110、反诈专线 96110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