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 共护食品药品安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与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 共护食品药品安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与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为有效破解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难题,构建全域联动、协同高效的公益保护格局,2026年5月13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与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以检察联动合力守护两地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源于办案一线的精准履职与主动作为。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食品相关刑事案件中,坚持刑检与公益诉讼检察线索同步审查、一体研判,在深挖案件线索时发现,涉案食品流通环节涉及商都县,相关公益损害事实跨行政区域分布,仅靠单方检察力量难以实现全链条、全方位保护。为切实消除公益保护盲区,确保监督履职无死角,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就跨区域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事宜深入沟通磋商,双方达成高度共识,迅速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落实。

该协作机制紧扣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办案实际,聚焦线索排查、案件办理、履职配合、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明确四大协作重点:一是建立管辖移送机制,二是建立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三是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四是建立宣传保密机制。针对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双方建立快速移送通道,确保线索及时流转、高效处置;对跨区域涉案案件,实行联合研判、协同办案,统一办案标准与司法尺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与案例研讨,共同破解办案难点,提升两地检察人员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办案能力。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协作机制建立为契机,切实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持续聚焦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经营等重点环节,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协同共治,全力筑牢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屏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