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进驻丰镇市看守所并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进驻丰镇市看守所并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

为切实提高看守所规范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公安监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2026年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进驻丰镇市看守所并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组长、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云志,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马艳丽,丰镇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巍,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彩霞,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狄冠韬,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丁利等参加会议,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煜辰主持会议。

会上,张煜辰同志通报了本次巡回检察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等内容。明确了此次巡回检察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纪律。王巍同志、刘彩霞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此次巡回检察既是对丰镇市监管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执法规范的“精准把脉”。

张云志同志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要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关键抓手。全体检察人员和看守所民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协同配合,被检察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如实汇报、积极全力配合,为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查摆问题、剖析根源,确保检察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严守工作纪律,检察组全体成员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检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此次动员会的召开,正式拉开了自治区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对丰镇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序幕,为后续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消防救援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王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