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执法进小区”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清理小区内私搭乱建,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日,铁力市城管部门接到多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多名业主反映,在清河二期、世纪花园、天地宜家等小区,有不明人员占用公共绿地搭建简易车棚,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针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城管大队特勤中队联合站前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了解,信访人反映的这几个小区长期处于无物业管理的“弃管”状态。现场勘查确认,业主反映情况属实。上述小区内共存在违规建设的简易车棚32处,严重侵占了业主共有空间,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推进执法工作,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到小区走访,寻找涉事当事人,但始终未联系到,给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执法人员秉持柔性执法原则,在所有32处简易车棚及小区单元门上张贴了《通知》。
明确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城管大队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实施行政处罚。如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拆除义务、缴纳罚款,城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不仅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面临经济损失,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知》张贴后,取得显著效果。其中30名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了违规车棚。对于另外2名因患病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协助下,其搭建的车棚也得以顺利拆除。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城管大队通过张贴《通知》,宣传法律法规,使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及相应后果,从而促使当事人自行拆除,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执法的柔性化。这种快速有效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仅恢复了小区绿地的公共属性,美化了环境,更切实维护了小区的整体秩序,赢得了业主们的普遍好评。同时,此举对小区内其他私搭乱建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依据《铁力市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与《黑龙江省住宅小区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与物业企业、社区、乡镇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进小区”工作。目标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破解小区管理难题,提升居民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与守法意识,携手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