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烟火”家事里的柔性执行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烟火”家事里的柔性执行

判决在手,权益却难兑现,只因离婚夫妻积怨深重,互相抵触拒不履行义务。5月7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精准化解矛盾症结,耐心疏导,打破双方对峙局面,促成双方当场履行全部义务,让这起闹得不可开交的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离婚后,他迟迟不还我的嫁妆,那我也不会掏共同债务的钱!”热某(女)说起此事满是气愤与无奈。2025年7月10日经法院判决依法解除热某与努某的婚姻关系,判令努某(男)需返还热某嫁妆,其中包括一头牛、窗帘、地毯、被褥及碗具等物品;双方共同债务15000元,由二人各自承担75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迟迟未能放下过往恩怨,置生效判决于不顾,相互赌气推诿、消极规避履行,多次沟通协商均无果。4月28日,热某依法向昭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叶尔扎提·别达力汗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并非无能力履行,而是离婚后积怨太深,刻意对抗拒不履行。“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她不还钱,我就不还东西!”努某态度强硬,丝毫没有配合的意思,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家事纠纷事关民生福祉、家庭和睦,不宜简单机械适用强制执行措施。为打破僵局,法官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后多次上门,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心沟通,一边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难处,一边缓解对立情绪,一边严肃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当事人婚姻关系终结不代表法定义务灭失,不得以个人恩怨漠视司法裁判权威、规避法定履行责任。

“你们毕竟夫妻一场,把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了,往后才能各自安心生活。”承办法官一句句的耐心劝解,慢慢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执行法官趁热打铁,提出“同时履行、互不拖欠”的解决方案,既保障热某顺利收回嫁妆,也确保共同债务得到妥善清偿。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的见证下,努某按照约定将嫁妆全部交付给热某,热某也当场将7500元债务款交付给努某,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全部法定义务,握手言和。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家事案件特殊性,持续把柔性执行、温情司法融入执行全过程,既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又秉持人文关怀、化解家庭矛盾,以公正高效的执行工作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朱茜 叶尔扎提·别达力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