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巧用善执措施,挽回国有土地损失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巧用善执措施,挽回国有土地损失

5月11日,随着120万元涉案款项足额划入指定账户,一起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法院以刚性执行捍卫法律权威,以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发展,实现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彰显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

本案系新源县自然资源局与某商混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2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新源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鉴于案件关乎国有资产保护、土地资源规范管理,新源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专案小组,全面梳理卷宗材料,精准核算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执行款项,明晰案件执行脉络,为高效执行奠定基础。

为切实守护国有资产安全,执行法官坚持规范执行、多措并举。一方面,依托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开展全方位线上线下核查,精准锁定可执行财产,筑牢执行财产防线;另一方面,主动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开展释法明理工作,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细致解读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执行。

针对企业提出的资金周转困难、逾期费用核算争议等问题,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简单套用强制措施、不盲目影响企业经营,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耐心厘清逾期费用计算标准,逐一消解企业疑虑和抵触情绪,在法律框架内平衡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找到执行工作的最优解。

经过执行法官持续沟通、全力攻坚,被执行人最终主动筹措资金,于5月11日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此次执行全额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依法规制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违约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又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健发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国有资产安则发展根基稳。新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执行攻坚,不断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始终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以高效司法执行守护国有土地资产安全,规范土地资源利用秩序,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何文兵 邓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