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春节期间水管冻裂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源于2026年春节前夕,原告张先生一家外出,家中无人照料房屋。恰逢寒潮天气来袭,由于窗户年久失修,厨房内的水管因低温冻裂漏水,导致楼下住户李先生家被水浸泡受损。李先生一家无法正常居住,只得暂住亲属家中。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李先生认为张先生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冬季水管防冻义务,应对自己的全部损失负责;张先生则觉得寒潮属于不可抗力,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社区协调不成,李先生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维修费用、家具电器以及地板损失等共计一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涉事房屋共同实地查看漏水情况。经过现场实地查看,李先生家客厅、卧室天花板有明显水渍,卧室墙面多处发霉,木质地板因浸泡出现鼓包变形,厨房内部分电器无法正常使用。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受损物品及设施逐一核对登记,明确损失范围。考虑到双方原本是和睦邻里,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展开调解。
法官向张先生释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应尽量避免对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在冬季低温天气下,房屋所有人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水管冻裂,张先生外出未做好防冻措施,存在一定过错。同时,法官也劝导李先生考虑邻里关系,对赔偿金额作出合理让步。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一次性赔偿李先生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并于开庭当日当场支付。李先生收到赔偿款后,自行负责维修房屋受损区域和更换损坏电器,并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李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