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下班后接到被执行人求助,得知其账户被冻结、亲戚急需用钱治病,当即释法引导其履行义务,在被执行人全额付款后,专程折返单位加急办理解冻,用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度,为群众解燃眉之急。
2023年9月,黄某、赵某、代某三人为被执行人牛某拉运草料,形成劳务合同关系,牛某拖欠三人运费未付。2026年1月,三人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牛某分三期向黄某等三人支付合计12.6万元运费。
调解生效后,牛某仅支付第一期6.3万元,剩余款项迟迟未履行。多次催要无果后,黄某三人于2026年4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牛某名下银行账户。4月30日下班后,执行法官已回到家中,接到牛某焦急求助:其亲戚生病住院急需用钱,请求解冻账户,并表示愿意全额付清欠款。
法官未以“已下班”推脱,耐心倾听诉求并释法明理,明确账户冻结系其未履行义务的合法后果,告知其全额履行欠款即可第一时间解冻,同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
通话结束后,牛某迅速将剩余的6.3万元案款、5000元违约金及诉讼费、执行费全额支付至法院“一案一账户”。确认案款全额到账后,考虑到牛某亲戚治病急需用钱,执行法官立即从家中折返单位,连夜制作解冻文书、加急办理解冻手续,直至晚间完成全部操作。
解冻完成后,法官第一时间告知牛某,牛某在电话中连声致谢:“没想到法官这么晚还专门跑回单位帮忙,太感谢了!”
善意执行显温度,法理情理两相融。此案的执结,是霍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措施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的生动实践。法官既以冻结措施震慑拖延行为,又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困境,用加急解冻的暖心举措,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化解了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执行不是目的,兑现权益才是根本;惩戒不是终点,促进履行才是方向。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在执行“最后一公里”更有温度。(艾力牙尔·阿布来提 黄朝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