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为某村委会成功执结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该案为某村委会与谢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根据生效判决,谢某应向村委会赔偿土地租金损失118018,8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未履行义务,村委会遂向儋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财产查控措施,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较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案件僵局,执行法官并未选择简单终本结案。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及传唤被执行人至法院进行释法说理,但收效甚微。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决定对谢某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采取司法拘留前,多次对谢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谢某在送拘留前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但坦言暂时无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引导谢某协调家属筹措6万元案款,并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案款分期履行。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是党建与服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范例。从“执行僵局”到“案结了事”,执行法官用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严,又为其保留了履行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儋州市法院将继续以“儋执先锋”的担当,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聚焦涉村集体纠纷案件,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保障。(朗小团 羊多德 王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