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法院“专业审判+全面保护”模式的治理创新

寿光市人民法院“专业审判+全面保护”模式的治理创新

点评专家:张海燕,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为护航当地蔬菜产业行稳致远,寿光市人民法院以“蔬菜法庭”为专业载体,探索形成了“专业审判+全面保护”的司法服务模式,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农业现代化领域的生动实践。该模式突破传统“坐堂问案”的局限,构建起从纠纷化解到产业治理、从权利保障到生态维护的立体化司法服务体系,展现出鲜明的系统性、创新性与实效性。

“蔬菜法庭”审判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对涉农纠纷审理质效的极致追求。针对蔬菜产品季节性强、价格波动大、储存期短的特点,法庭开辟全流程“绿色通道”,完善“快调、快立、快审”机制,大幅缩短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确保菜农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二是从高效解纷向规则引领的跨越。法庭系统梳理种苗、买卖、运输、大棚建设四类核心纠纷,提炼类案审理规范,形成裁判指引,并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将司法裁判规则转化为明确的行为预期,体现了司法裁判对农业生产习惯的规范与引导,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这种以专业审判输出行业规则的做法,深刻体现了司法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

2021年4月19日,寿光法院田柳法庭到蔬菜大棚送达裁判文书

“全面保护”理念彰显了司法服务从单一案件处理向产业生态系统维护的格局拓展,其保护维度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与品牌保护。通过设立专业审判团队,积极保护“寿光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众多企业商标,以明晰商标权属、打击侵权行为、参与制定管理规范等举措,为寿光蔬菜的品牌价值与市场信誉筑牢法治屏障,巩固了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室,依法审理非法占地、农业污染等案件,并在纠纷处理中贯穿“修复优先”的理念。例如,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不仅依法确认合同无效,更着力推动被告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将司法裁判的终点从厘清是非延伸至恢复原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三是社会关系与基层善治相融。在处理大量涉农纠纷时,寿光市人民法院尤为注重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无论是运用“六尺巷”智慧化解相邻大棚遮阴纠纷,引导乡亲谦和礼让;还是在涉众型欠款纠纷中耐心梳理证据、促成分期履行,避免矛盾激化,都体现了司法在定分止争之外追求“人和”的更高价值。

2024年11月19日, 为妥善化解菜农矛盾,王春红法官倾力调解化民忧

寿光市人民法院的创新核心在于构建了一套覆盖纠纷全生命周期的主动治理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后救济”向“源头预防”转变。在前端预防环节,针对产业痛点设计推广“三联欠条”及系列标准化合同范本,覆盖买卖、运输、育苗等关键场景,以规范的契约工具从源头显著减少纠纷。在中端化解环节,创新设立“蔬菜行业纠纷调解室”,整合法官、法律专家与农业技术专家,形成“专业调解+技术指导”的双链协同模式,有效破解涉农纠纷专业性强、技术门槛高的治理难题。在后端保障与延伸环节,不仅通过“府院联动”强化与行政部门的协同治理,更将司法建议作为重要治理工具。

寿光市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司法不应仅是跟在纠纷之后的“消防队”,更应成为深度融入产业发展的“护航员”。这一模式不仅为寿光蔬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也为全国同类地区法院精准服务特色产业集群、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系统性强、操作性高的“寿光样本”,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与推广意义。(本文图片由寿光市人民法院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5月上(总第225期)专家点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