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以引导分期履行、促成执行和解的柔性方式妥善平衡双方权益,既守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困难群众保留生活空间,实现法理与情理相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5年,王某与季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因房屋抵押问题无法按时过户,双方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季某需于2025年底退还购房定金4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季某未能按期履行,王某于2026年1月向保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面核查发现,被执行人季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涉案房产已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本案为轮候查封,短期内无法通过处置房产实现债权,执行工作一度面临困境。更为复杂的情况在于,执行法官经当地走访调查后得知季某因病做手术后在家休养,其主要家庭成员近期过世,家庭失去重要经济支撑,经济来源有限,生活确实面临较大困难,急需解除银行卡冻结维持基本生活。而申请执行人王某也正急需资金购买房产用于解决小孩读书及家庭居住问题,双方当事人诉求均十分迫切,矛盾较为突出,案件执行陷入“申请执行人急盼回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两难境地。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意识到,仅终结本次执行虽能结案,却无法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遂决定转变策略。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执行法官团队到一线走访,精准掌握双方困难与诉求,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寻找兼顾双方的最优方案,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通报进展、说明情况,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提出分期履行的柔性化解思路。
2026年4月,在执行法官的多轮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季某先行支付1万元,后续每月按期偿还5000元,并在款项付清前将名下房屋无偿交由王某居住使用,季某自行解决临时居住问题。该方案既保障了王某的居住需求,也为季某保留了后续房屋处置的权益及生活周转空间。申请执行人对季某的困境表示谅解,同意该分期履行方案。鉴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季某已履行首期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解除了对季某银行卡的冻结。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是保亭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公正司法的生动缩影。近年来,保亭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以柔性执行、和解优先破解“执行两难”困境,用有温度的司法实现法理与情理相融,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可触的方式走进群众心中。(袁静诗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