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5个生态环境专项监察组,分别对鹰潭市贵溪市、赣州市信丰县、宜春市丰城市、九江市都昌县、吉安市吉水县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察。
“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察是江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与创新,推动省级督察从‘全覆盖’向‘点穴式’精准监察深化,督察对象由市级向县级拓展延伸,进一步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舒飞庚介绍。
2025年以来,江西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首次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探讨式督察,高质量拍摄制作省生态环境警示片,高效实施生态环境派驻监察,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从严精准分析问题,督察与自查协同推进
“在对省林业局开展探讨式督察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面对面集中交流座谈3轮次、点对点沟通20余次,反复对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对细节问题进行研究,从严精准分析查找省级部门履职问题。”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林文告诉记者。
据介绍,2025年9月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开展督察时,江西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调研方式,全面摸排各地住建、林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政策体系、重点工作等方面“以下看上”。各督察组坚持原则,严把被督察部门自查报告标准关、质量关,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查摆不深刻不松手,做到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互印证,督察与自查协同推进,实现了“督”与“被督”同频共振。
“202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要求,被督察部门将督察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视剖析。”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朱丽昀说。
此外,江西还以此次督察为契机,积极推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围绕城镇生活污水、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梳理制度机制短板,并就线索移交、问题处理、协同配合、联席会商、监督指导等环节,分别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017年省级督察开展以来,江西已先后对11个设区市开展了两轮例行督察,对4家省属生产型国有企业开展了督察,聚焦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2025年首次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开展了探讨式督察。在每一次督察中,“严”是底色、更是本色,利剑出鞘始终高悬,努力实现以督察促整改、促担当、促负责。
2025年,江西还一如既往地将“严”的主基调贯穿第六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制作全过程,动真碰硬精准曝光了55个生态环境负面典型案例。同时,将负面案例问题清单一并印发各设区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同步分行业领域抄送省直有关部门,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系统解决。
从严聚焦重点领域,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除对省直部门开展探讨式督察外,我们还充分激活生态环境派驻监察机制。通过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对6个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区)开展专项监察,有效压实地方责任,取得了显著成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杨鹏表示。
据了解,江西生态环境专项监察工作程序与对设区市例行督察相似,主要包括监察准备、进驻监察、成果形成、情况反馈等环节,但专项监察对象、内容、时间、力量、成果更加突出“聚焦”二字,以“聚焦”促“精准”,靶向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25年10月,赣东生态环境专项监察组选定上饶市铅山县深入开展专项监察,聚焦重点领域,深入300余个现场点位,检查发现了17类5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基于此形成了专项监察报告。专项监察情况反馈结束后,铅山县在30个工作日内就制定了整改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据介绍,在专项监察过程中,江西坚持以“四不两直”暗访检查为主,视情采取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专项监察不召开进驻动员会,根据工作实际视情召开小范围见面沟通会,严控资料调阅,避免层层陪同,简化服务保障,不干扰地方正常工作,坚决反对“一刀切”等。
另外,2025年,为提升生态环境派驻监察效能,江西专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对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进一步明责赋能,持续规范监察工作,增强派驻监察推动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去年,赣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化“一县一档”建设和运用,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跟踪盯办”机制,分类明确问题整改调度、现场盯办、成果运用等,推动解决了一批矿山等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从严开展监察“督政”,督促地方履职尽责
“在深入开展省级督察和专项监察的同时,我们还定期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市、县通报移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郑文育说。
自去年8月以来,江西5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结合区域监察工作实际,梳理了400余个重点问题通报移交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江西聚焦从严监察“督政”,强化监察手段运用,建立了通报移交一批、盯办推进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组织约谈一批、移送问责一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五个一批”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25年9月,赣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赣西专员办)日常检查发现,新余市沪昆高铁沿线部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性措施滞后,有的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等,存在难以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的风险。
经过综合研判,赣西专员办立即启动了挂牌督办程序,要求渝水区政府、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对挂牌督办问题认真研究,拿出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在方案明确的期限内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后续,赣西专员办持续紧盯不放,定期调度进展,不定期现场核查整改推进情况,经过省市县三级认真复核,近期已基本完成问题督办,并按程序解除了挂牌督办。
同时,江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盯办推进一批问题整改。聚焦第二、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工作,推动解决了万年县神农源风景名胜区内违规采石等90余个具体问题。
近年来,江西通过高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真抓严管、持续施压、动真碰硬,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截至2025年底,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江西省的167个问题整改和7021件信访件办理已总体完成。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其余问题整改正有序推进;交办的3184件信访件办结3123件,办结率达98.1%。2018年—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84个问题已整改82个,其余两个正有序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