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办案始终,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源于2023年末,李某雇佣王某等8人在某商场做焊接管道工作,劳务费总计7万余元。焊接完成后,因李某迟迟不支付劳务费,王某等人多次与李某交涉,要求其支付费用。而李某表示手头紧,提出先出具欠条,过一阵资金到账再结清。约定期满后,李某仍未支付,无奈之下,王某等人将其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法官受案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表示对拖欠王某等8人的劳务费的事实无异议,但表示自己现在资金周转不开,才没有支付后续的劳务费,希望能给一些时间筹集资金。为了能让王某等人早日拿到劳务费,经法官多次向其释法说理的同时,告知其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同意在年尾前结清所欠的全部劳务费,王某等多名原告也同意进行调解。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庭审前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妥善审理每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张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