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活动日趋频繁。4月22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公安局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获得辖区群众一片称赞。
当日,霍城县公安局萨尔布拉克镇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称其在农田劳作时,发现一只受伤无法飞行的鸟类。该鸟类体形、毛色与常见鸟类存在明显差异,报警群众意识到其可能为保护动物,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并仔细对比照片,初步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检查,发现红隼翅膀部位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防止红隼受到二次伤害,民警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完成现场处置、信息登记等相关手续,将红隼妥善护送至专业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待红隼身体完全康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适时将其放归自然。
霍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遇到受伤或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时,应及时联系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共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董芳华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