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一起看似普通的马匹买卖民事纠纷,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努力下圆满化解,成为昭苏检察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昭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作为重要使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常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深度融合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书写了精彩的法治篇章。

2025年11月,别某与叶某之间进行了一笔马匹交易,别某将一匹母马以29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叶某,并当场承诺该母马处于怀驹状态。然而,到了2026年4月,叶某发现母马并未怀孕,这一情况瞬间打破了原本的交易和谐,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激烈争议,矛盾迅速激化,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
昭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阿力努尔·阿布拉西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担当作为,迅速介入纠纷调解。他们依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这一坚实阵地,全面细致地梳理双方提交的各类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对纠纷事实有清晰准确的把握。同时,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辩解,让每一方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委屈,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阿力努尔·阿布拉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释。从法律条文的解读到违法法律后果的剖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双方都能理解的内容。不仅如此,他们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层面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既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考虑到了双方的实际利益和情感因素,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经过检察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看似棘手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不仅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也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昭苏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将12309检察服务职能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深度融合,采用“常驻+联动”的模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检察人员常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动态,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已成功调解民事纠纷11起,这些纠纷的化解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大的检察力量。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领下,昭苏县人民检察院正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为民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着检察智慧和力量,绘就了一幅基层治理的崭新“枫”景。(古丽则热·哈力穆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