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安全宣讲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安全宣讲

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与安全防范能力,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联合新风路社区、头屯河街道司法所,走进乌鲁木齐市第九十七中学,开展“法治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

在宣讲中,法官古丽米然紧扣青少年认知特点与成长需求,以平实亲切的语言,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础法律知识。她从日常行为规范讲起,延伸至违法后果警示;从课堂纪律、同学相处,说到网络言行、出行守则,内容既有法理支撑,又具生活温度。尤为可贵的是,她并未止步于条文解读,而是精选数起真实发生的青少年涉法案例——有的因一时冲动参与斗殴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的因沉迷网络游戏被诱导实施诈骗,有的因轻信“朋友”教唆参与帮信犯罪……一个个具体情境、一段段现场还原,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法律不是悬于高处的冰冷条文,而是守护成长的温暖底线;一次随意的跟风、一句伤人的言语、一个轻率的点击,都可能越过边界,带来不可逆的后果。

在安全教育环节,宣讲聚焦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网络安全三大现实关切。面对校园欺凌,倡导学生秉持“三不”原则:不施暴、不沉默、不旁观;遭遇侵害时,及时向教师、家长或司法机关求助,依法维权;出行途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远离施工区域与交通盲区;置身网络空间,则须谨记“三护”要义:护隐私、护良知、护理性——不泄露身份信息,不传播未经核实的消息,不参与网络暴力。现场互动热烈,同学们踊跃提问,法官一一回应,既解惑释疑,更传递信念:法律不是遥远的威严,而是我们身边最可信赖的依靠。

此次宣讲,如春风拂过心田,悄然播下规则意识的种子;似灯塔立于航程,默默照亮成长的方向。它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是一次深刻的生命教育与公民启蒙。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将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常态化、课程化、场景化建设,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法治手抄报等多元形式,让法治精神可感、可知、可践,让安全素养入脑、入心、入行,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普法实效。(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