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席会议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席会议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梅河口市林业局召开2026年“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三长联动”机制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深度转变。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田硕,专职委员许多,梅河口市林业局局长刘伟,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潘明星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协作机制三方协同作战效能显著,检察监督有深度,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动以行政认定破解鉴定难题,通过巡回法庭以案释法,同步监督植被恢复,确保处罚与修复并重;公安打击有力度,自涉林案件管辖调整以来,珲春森林公安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规范取证、快侦快破,形成有效震慑;行政监管有广度,梅河口市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与普法,执法能力与群众保护意识双提升,夯实了森林资源管护基础。

会议围绕当前涉林案件办理中的堵点展开会商,明确将在线索移送时效性、现场勘查与勘验鉴定衔接度、生态修复持续性三个方面协同发力,强化信息共享,杜绝问题反弹。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森林公安分局围绕涉林案件受案标准和证据规范进行深入研讨,就涉林案件的受理条件、审查要点、卷宗装订要求等形成工作清单,对证据收集、固定及认定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针对具体类型案件逐案分析,形成可参照的操作指引,为涉林案件高质效办理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支撑。

下一步工作,三方达成三方面共识。 一是打通数据壁垒,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修复证据随案流转;二是规范办案流程,细化现场勘查与勘验鉴定标准,以操作指引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检察机关刑事执行部门同步跟进,督促加强缓刑人员管理教育,以司法闭环守护生态红线。

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森林公安、林业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法律监督,推动涉林案件高质效办理,合力擦亮梅河口绿色发展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