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效化解劳务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秉持“案结事了人和”办案理念,历经一年多耐心沟通、多方协调,成功调解一起大额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顺利拿到所有劳务款项,既化解了僵持已久的矛盾,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2025年1月27日,原告邓某因被拖欠劳务费用,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407113.14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这笔款项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依法开展审理工作,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期间,第三人某安装公司承建某单位建设项目后,由被告赵某实际负责施工,原告邓某承包了该项目部分劳务及地坪、地面零星工程。2019年底,邓某与赵某对账结算,赵某出具了施工工资结算单,被告应支付原告981613.14元。截至2025年4月28日,赵某累计支付邓某劳务费及人工工资614500元,但剩余367113.14元却以结算单未确认、借支款项未核对为由拖延不付。邓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通过诉讼维权。
案件审理中,法院先后组织两次开庭,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考虑到劳务纠纷直接关系劳动者报酬兑现,生硬判决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影响后续款项履行,便坚持调解优先,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法官立足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梳理纠纷症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解决争议。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反复调解、多方协调下,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于2026年3月30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协议要求被告于3月31日前支付原告100000元,剩余230000元于4月12前支付完成,若被告逾期未支付上述第二笔款项,则承担违约金30000元。协议签订后,赵某按约定向邓某支付劳务款33万元,这起拖延已久的大额劳务纠纷圆满化解。
今后,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关注涉民生、涉劳务报酬类纠纷,优化化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阿尔娜·吐尔逊艾力 那·那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