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林草 共治生态——内蒙古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开展毁林毁草普法宣传活动

法护林草 共治生态——内蒙古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开展毁林毁草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6年4月15日,内蒙古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受邀参加由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主办的2026年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暨禁牧休牧与草畜平衡专题宣传活动,联合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扎鲁特旗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林草资源保护普法宣传。

此次活动深入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聚焦国家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区域,紧扣春耕在即的关键节点,针对当地毁林毁草突出问题精准开展普法。活动中,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长生带队参与启动仪式;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姚宏波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基层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等开展专题授课。授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规定,详细解读毁林毁草、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深刻剖析违法成本与生态危害,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的生态保护意识与依法履职能力。

同时,该院针对扎鲁特旗地域性林草保护实际,专门定制普法宣传单向群众发放,重点宣传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毁林毁草追责等相关政策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林草保护规定、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队伍还深入村组、走进农户,将普法宣传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确保宣传实效,筑牢林草资源保护的群众基础。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此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凝聚了林草生态保护共治合力。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依法严惩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