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租赁纠纷为企业纾困 为诚信护航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租赁纠纷为企业纾困 为诚信护航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钩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与积极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既妥善化解了矛盾,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源于2024年末,被告张某及某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因工程场地平整需要,向原告租赁钩机。双方约定租赁费1000元/天,并承担拖车费用。原告依约提供了钩机及人员服务,但二被告未能及时支付相关款项。2025年7月,被告张某向原告出具了《证明》,确认了上述费用及拖欠事实,扣除司机替班费用二被告仍欠原告四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拖欠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均有和解意愿,遂将调解作为优先化解路径。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二被告释明拖欠劳务费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的意识;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被告目前面临的经营困难,希望原告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与法理分析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达成了共识。二被告对拖欠租赁费的事实及金额予以确认,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付款方案;原告也对被告的经营困难表示理解,同意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涉及企业及个人的租赁合同纠纷在庭前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汪清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通过柔性调解方式,既避免了当事人陷入冗长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有效修复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力量。

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