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召开

潍坊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召开

人民法治网山东讯 4月15日,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式举行。会议依法完成多项议程,审议通过系列报告、法规修订案与人事任免事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筑牢制度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峰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民利,副主任毛秀凤、韩幸福、扈洪波,秘书长田元君及38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依次审议通过市科技局关于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会议集中审议多项人事任免案,经表决,决定接受刘建军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谢兆村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同时表决通过市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相关筹备事项、代表资格报告及新修订的备案审查规定等。高峰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谢兆村作表态发言。市监察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严格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各项法定任务,既顺利实现市政府领导职务的平稳交接,为潍坊高质量发展接续注入新动能,也通过法规修订完善了地方人大监督制度,夯实了法治建设根基。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凝聚了全市发展共识,为即将召开的市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奠定坚实基础,将持续推动潍坊在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领域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李凤伟 通讯员 梁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