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〇团司法所组织干警深入团场“新胡杨河人之家”,面向辖区职工群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普法宣讲,持续推进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向常态落实。

在宣讲中,一三〇团司法所干警紧扣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内容开展集中宣讲。一是讲明法律地位和重要意义,清晰说明该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系统阐述法律实施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增进民族感情、促进共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职工群众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解读法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结合立法背景、出台时间、章节结构等进行全面讲解,帮助各族职工群众全面把握法律整体脉络和精神实质。三是强化底线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条讲解重点条款,明确各类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法治底线,共同维护团结和谐良好局面。

为巩固宣讲成果,现场组织开展普法知识小测试。测试共设置10道题目,满分100分,限时15分钟作答,内容全部紧扣本次宣讲重点知识。现场参与的学员认真答题、积极参与,工作人员现场阅卷评分,针对共性错题、薄弱知识点逐一再讲解、再强调,确保职工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切实提升普法实效。

此次宣讲进一步增强了辖区职工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素养,有效夯实基层民族团结工作基础。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三〇团司法所将持续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各族职工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全力营造各民族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团结共进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以法治护航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郭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