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山东讯 4月11日,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组织20余名学生走进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展主题为“金色童年,多彩行动”的法治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感悟法治温度。

上午9点,临淄区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于新浦带领同学们首先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他以生动易懂的语言,介绍了该部门职能,详细讲解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类案件的基本概念及立案流程,引导孩子们思考维权方法,将抽象法律知识转化为生活常识。途中,于新浦还为大家介绍了象征公平正义的神兽獬豸,讲述了它明辨是非、惩治邪恶的故事。

在庄严的第一审判庭,于新浦细致讲解审判庭的各项功能,区分民事与刑事案件当事人的不同称谓,通过互动激发孩子们的参与热情,还详解了法徽的组成与意义。随后,他播放法治教育视频、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法律规定,最后让同学们化身审判员、陪审员等角色,沉浸式体验司法流程。

活动结束后,孩子们兴奋分享收获,纷纷表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遵纪守法。此次活动以“零距离参观、互动式学习、沉浸式体验”的形式,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规则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临淄区法院将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用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跃海 通讯员 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