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兼职,动动手指头就中,只要有微信就能赚钱”不知道屏幕前的你是否也见到过如此“招聘启事”,又是否有过一丝丝心动,最后那一丝丝心动是否被遏制住呢?这是一位没遏制住的主人公讲述的其从守法公民沦落为“电子马仔”的故事。
本人赵某,是汝阳县人,挣快钱、快挣钱、不费力气挣快钱是我的目标,闲来无事的我喜欢泡在台球厅,享受运动的快乐,闲聊时偶然听到球友王帅哥说有一种兼职,只要有微信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且收益颇丰,如此“美差”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制似的,在王帅哥还在犹豫时,我和另一名球友史帅哥应声附和,“多好的差事,此时不干更待何时”,一拍即合说干就干,根据“上线”指导我们仨每人注册俩微信,并创建多个群聊,然后把群聊二维码发给“上线”,随即就有人扫码进群,一旦有人进群就会发红包,33.3元、99.9元金额不等,我们仨只负责抢红包,红包抢完发红包人就退群了,而后又有不同的人进群——发红包——退群——进群——发红包——退群…周而复始,根据“上线”要求从抢到红包金额中“抽成”作为我们的“辛苦费”,剩余金额再转入“上线”指定的账户内,还别说,这差事“真香”,短时间内我们就分别到手几千元“辛苦费”。
就在我们仨认为自己即将“到达人生巅峰”时,我的微信被封了,此时的我有点慌了,“莫不是这事违法了?”这个念头仅仅存在了几秒钟,内心另一股邪恶力量已经战胜了它“如此赚钱,违法估计也无妨!”。
直到2026年3月31日,当我接到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上店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谎称没在家,借机将手机里所有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删除试图蒙混过关,不曾想,他们没有十足的把握也不会轻易找上我,他们掌握的证据远比我想象的要扎实,根本容不得我半分狡辩,很快我们仨就都相继被抓,等待我们仨的是牢狱之灾。
此时我才知道我们在群里抢的红包都是“上线”诈骗得来的赃款,我们将抢来的红包再次转账的行为实则是为犯罪分子“洗钱”,我们也就是俗称的“电子马仔”,如今我以身试法,一切悔之晚矣…
在县局侦查中心的精准指导下,上店派出所民警代昊、张翼鹏等将赵某成功抓获,而后柏树派出所、刘店派出所也先后将另外两名涉案人员抓获,目前,该三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袁胜洋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