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法治阳光

山东邹城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法治阳光

2025年11月24日,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为老年人群体讲解反欺诈、继承等相关法律法规(赵璐  摄)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司法行政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邹城市以打造“邹到法援 有法解难”品牌为抓手,秉持“做有温度的法律援助”理念,从服务网络构建、特殊群体帮扶、案件质量把控等方面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让法治温暖真正抵达需要帮助的角落。2025年,该市高效办结援助案件1800件,精准解答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帮助群众挽回损失1900余万元,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凝练品牌内涵,以“温度”为核,确立法律援助价值坐标

邹城市深刻把握法律援助的民生属性与法治属性,确立了“让弱势群体在每一个援助案件中感受法治温暖”的工作宗旨,推动法律援助从“被动服务”向“主动关怀”转变。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依托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党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与服务意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在案件受理、办理中亮明身份,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服务特殊群体,以“党建红”引领“法援暖”。

推进靠前服务,提升工作标准。值班律师在解答群众咨询时“一口说清”,一次性讲透政策、说清流程;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对接需求、代办手续。“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腿脚不便,你们还能上门帮我解决问题!”日前,家住邹城市某社区的残疾老人张大爷,因子女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老人行动不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指派党员律师上门服务。律师在老人家中详细了解了案情,现场办理了援助申请手续,并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家庭矛盾,让老人老有所养。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等紧急事项,邹城市专门开辟“优先受理、快速指派”绿色通道,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介入。

聚焦弱势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成立由15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宣讲团,立足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法援惠民生“一月一主题”精准宣传活动,先后开展“法治乡村行”“法援护芳华”“法援护苗”等活动,深入村居、校园、工地及残疾人如康家园等场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引导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体系,以“便捷”为要,构建全域覆盖援助网络

邹城市打破地域与部门壁垒,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智慧赋能”的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搭建三级网络,推进全域覆盖。以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整合16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骨干,联动600余个村(社区)联络点,形成“中心—镇街—村居”三级服务网络。针对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与残联、妇联、总工会、人社局等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实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指派”。

推行智慧服务,突破时空限制。采取“码上援”数字化举措,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二维码立牌,群众扫码就能上传材料,后台工作人员及时审批、指派。“以前申请法律援助要跑好几趟,现在扫个码就能办,真是太方便了!”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对“指尖上的法援”赞不绝口。他因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通过“码上援”上传了身份证和申请书,当天就收到了审批通过的通知,第二天便有律师联系他了解情况。 这种“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模式,大幅提升了服务效率,通过“码上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余件。

聚焦“四类群体”,提升帮扶成效。制订实施方案,实现服务“精准滴灌”。针对务工人员,联合人社局搭建“讨薪绿色通道”,去年已帮80余人追回欠薪100余万元;针对未成年人,组建专业律师团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受理、上门取证、代拟文书等服务,累计上门服务30余次。

狠抓案件质量,以“公正”为本,筑牢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

邹城市将“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作为底线要求,从受理到办结全程严管,确保群众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全流程监管,压实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司法行政行业标准,实行“点援制”与“指派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案件质量自查评估机制,不定期组织逐案、逐卷检查。结案实行首问负责制,归档人员逐案审查签名,不合标准的退回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形成“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的质量闭环。

专业能力提升,强化服务内核。组建民事、刑事及值班人员库,建立灵活的准入退出机制。注重实战练兵,通过庭审观摩、专题培训等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在2025年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法律援助律师不仅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和犯罪原因。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后,法律援助律师还进行了回访帮教,帮助该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部门协同,凝聚保障合力。建立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联动机制,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衔接、律师辩护全覆盖等问题达成共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真听取律师辩护意见;法院为援助律师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提供便利。通过多方联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缩短30%,受援人满意度达100%。(邹城市司法局 时宝玲)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4月上(总第223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