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岗位护清明 全力以赴保平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全面启动“平安清明” 安保工作

坚守岗位护清明 全力以赴保平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全面启动“平安清明” 安保工作

清明时节,祭扫、踏青人流车流集中,森林防火和公共安全压力增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治安稳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启动“平安清明”安保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实作风筑牢清明安全防线。

高度重视,超前部署

局党委将清明节安保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平安清明”战役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设立7个工作组,各执勤点位均由局领导分片包干、一线督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

全警动员,一线坚守

4月4日清晨,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磊到各执勤点检查指导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民辅警,要求全体执勤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提前到岗到位,在重点林区、墓区入口、交通要道等关键部位设卡检查、巡逻值守,全力开展火源管控、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宣教并举,文明祭祀

执勤民警在检查同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张贴海报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防火常识和文明祭祀要求,提醒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倡导鲜花祭扫、无烟祭祀,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营造“人人防火、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

持续奋战,守护平安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警力80余人次,出动警车20余台次,检查车辆100余台次,宣传教育200余人次,各项安保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全体参战民警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持续坚守岗位至4月6日,坚决打赢“平安清明”战役,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塔河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居民:清明祭扫请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提倡鲜花祭扫、文明祭祀;出行注意交通安全,服从现场指挥,共同维护清明期间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