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巧化赡养纠纷 守护八旬老人晚年安康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巧化赡养纠纷 守护八旬老人晚年安康

  八旬老太状告子女?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盛湾法庭收到一份赡养纠纷起诉状,庭长闫莉见原告已80多岁高龄,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可能另有苦衷,当即决定主动探访,当面倾听其诉求。

  “我不是要告我的孩子,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来到老人住处,看着老人衣着破旧、神情憔悴,闫莉心中十分动容。老人眼神里满是无助与心酸。老人育有两儿一女,常年跟随二儿子生活,可二儿子早已离异,自身生活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养老重担。更雪上加霜的是,老人去年不慎摔倒,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行动十分吃力,生活愈发艰难。老人坦言,老大与女儿长期对其不闻不问、未尽赡养义务,自己虽窘迫,却始终不愿与子女对簿公堂,万般无奈才求助法庭。说到伤心处,老人失声痛哭。“既然这样,我先与孩子们联系沟通下,尽可能维护你的权益,但咱能不能先不打官司免得伤了亲情?”闫莉的话,老人欣慰地点了点头。

  深入走访摸症结

  了解实情后,闫莉当即决定不走简单诉讼程序,以柔性调解化解亲情矛盾。她先通过电话与老人子女沟通,随后多次奔赴老人家中及子女住处走访调查,全面摸清矛盾症结:老大心中颇有怨气,认为老人长期住二儿子家是帮其照看孩子,自己无需多承担赡养责任;女儿远在外地,受传统观念影响,固执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责任,与自己无关;二儿子虽有孝心,但收入微薄、开销较大,确实无力独自支撑老人的养老及医疗费用。

  多方联动聚合力

  为切实化解矛盾,闫莉主动联动乡镇政府及村“两委”,构建“法庭+综治”解决纠纷机制,凝聚多方合力。调解前期,她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三个子女谈心谈话:向老大释明赡养是法定义务,无关其他兄弟姐妹的照料,同时告知其老人术后困境,唤醒其感恩之心;对女儿耐心疏导,明确赡养义务不因出嫁免除,引导其换位思考、铭记养育之恩;与二儿子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合理测算养老费用,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待双方情绪平复,闫莉协同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三个子女与老人面对面协商。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赡养义务相关规定,细致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从亲情伦理出发,劝说子女念及老人养育之情,摒弃隔阂、主动担当。调解中,闫莉始终秉持“修复亲情、温情司法”原则,耐心倾听诉求、梳理分歧、平衡利益,就老人生活照料、医疗费用、赡养费支付标准及方式等核心问题反复协商。

  法护夕阳暖人心

  最终,在闫莉及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三个子女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达成一致赡养协议:三人每月各支付老人750元赡养费,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由三兄妹平摊。协议达成后,子女们主动向老人道歉,承诺严格履行协议,让老人安享晚年。老人看着子女们和解的模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紧紧握着闫莉的手连声道谢。

  “多亏了你啊,闫法官!”老人握着闫莉的手,激动得说。“困难解决了就好,咱身体健康就是最大的福。”闫莉暖心回应。案结事未了,闫莉定期上门回访,查看老人生活状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跟进协议落实情况。

  此次赡养纠纷的诉前化解,是盛湾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法护朝夕·情暖盛湾”品牌的生动实践,更是法庭以温情司法守护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具体体现。据主管院领导、淅川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平介绍,下一步,盛湾法庭将持续聚焦老年人等重点群体,贴近群众,优化“一老一小”特色诉讼服务,依托多元解纷机制,用真心、耐心、细心化解家庭矛盾,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老人幸福晚年,为构建和谐家庭、平安辖区筑牢法治屏障。(吕纪春 王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