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直达家门 便民创新践行初心——内蒙古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展“双查”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案

司法温情直达家门 便民创新践行初心——内蒙古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展“双查”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案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办理一起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时,承办法官秉持便民利民、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考量当事人实际困难,巧用当事人此前已有的司法鉴定成果,突破常规办案模式,首次创新开展“双查”即家庭调查+走访核查模式,以实地核查替代重新司法鉴定,既为困难群众免去额外经济负担,又以接地气的司法举措传递法治温度,用务实举措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由衷赞誉。

该案中,申请人因被申请人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外伤伴意识障碍,向法院申请依法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以便更好地照料其生活、处置相关事务,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得知,被申请人此前已完成司法鉴定,具备完整的鉴定意见作为参考。若按照常规流程重新启动鉴定,会让本就经济负担较重的当事人产生额外的鉴定费用。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承办法官经审慎研究,决定以“双查”模式核实案件事实,这也是我院首次尝试此类便民调查模式。

调查当日,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一同前往被申请人家中,实地查看其身体状况、日常起居与生活自理能力,与家属面对面沟通,细致了解被申请人的日常监护、身体病症等关键情况。随后,法官前往村支部,与村支部书记深入交流,全面核实被申请人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实际困难程度等真实情况,通过走访核查,充分依托基层组织力量,精准掌握案件第一手资料,形成完整详实的调查笔录,为案件公正裁判筑牢事实根基。

此次“双查”是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全新探索,更是司法便民举措的有力突破。法官没有机械照搬办案流程,而是立足案件实际,灵活运用既有证据,以“家庭调查+走访核查”替代重复鉴定,省去了当事人数千元的鉴定费用,真正做到了简化流程不减质、便民利民不缺位。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双查”为契机,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模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为民举措,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公平正义以更直观、更暖心的方式抵达每一位群众身边,用司法担当守护民生福祉。(其勒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