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法院联合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涉多人合伙出资、机械设备权属及租赁复杂民间纠纷

海南省儋州市法院联合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涉多人合伙出资、机械设备权属及租赁复杂民间纠纷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雅星人民法庭联合石文调解室,对儋州市大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一起涉多人合伙出资、机械设备权属及租赁复杂民间纠纷开展专业指导,通过释法明理完善调解协议内容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仅用2天便成功化解矛盾,实现多方联动高效解纷。

该案中,多名当事人共同出资以其中一方的名义购买一台机械设备,并合作承包了多个工程项目,且各方在工程项目中均有施工成本支出。经对合作项目的结算,各方当事人达成了其中一名当事人暂时使用该机械设备,并由其向名义购买人支付完毕工程机械剩余按揭款,该工程机械设备所有权即归其所有的协议。现机械设备的使用人未能按约支付剩余按揭款,且将该机械设备交由他人租用,名义购买人欲收回机械设备。经儋州市大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名义购买人、现使用人、租用人达成了限期支付剩余款项的人民调解协议。但因案情较为复杂,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法准确判断调解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遂与雅星法庭石文调解室联系,希望进行业务指导。

特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随即向法庭负责人进行汇报。雅星法庭立足法庭职能,立即安排雅星法庭工作人员和特邀调解员一同前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化解。雅星法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案件由来,对当事人按人民调解协议的约定能否对系列合同关系进行终局处理进行分析,并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进行判断,就付款主体、付款期限不明确的问题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人民调解协议,雅星法庭依法对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成功化解纠纷。(朗小团 陈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