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一笔工程款引纠纷 一场温情调解暖人心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一笔工程款引纠纷 一场温情调解暖人心

“都留有电话,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你们随时联系!”“我们在沟通方式上也欠妥,向你们赔个不是,我们这就撤诉!”3月24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暖意融融。在法官毋景会的温情调解下,一起积压近两年的民宿工程款纠纷被悄然化解,积累已久的对峙和怨怼,最终化作春风般的和解。

事情要从2024年5月说起,李某、魏某夫妻二人计划投资建设民宿,遂与施工方刘某签订《民宿建设项目施工协议》,约定由刘某承包其民宿建设项目。刘某依约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民宿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2025年12月,经结算工程款共计62万元,但魏某、李某仅支付40万元,剩余款项22万元迟迟未支付,经刘某多次催要,刘某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拖延支付,2026年2月,刘某将李某、魏某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和魏某支付剩余工程款22万元。令刘某始料未及的是,李某、魏某二人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这笔工程款里有垫付的材料款、工人的血汗钱,现在把我逼得走投无路啊!”刘某委屈而又愤怒地向法官毋景会说。

承办法官毋景会仔细梳理争议焦点,认真核实工程量、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已付款金额及违约责任,发现双方并非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因为沟通不畅、互不信任导致矛盾激化。

法官毋景会清楚若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李某和魏某需要就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举证责任,不仅耗时长,还可能让双方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乃至影响到民宿的正常经营,让施工方无法尽快拿到工程款。遂决定从庭前调解入手,用柔性方式定分止争。

“不着急,坐下来我们好好说,今天就把你们把这个事情彻底解决好!”在法官毋景会的引导和劝慰下,双方纷纷挪步走进了调解室。

调解中,法官毋景会一方面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规定,明晰权责边界;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矛盾。针对魏某、李某提出的质量争议,法官建议可另行协商或通过专业鉴定解决,一点点消除彼此的隔阂和对立。

“刘某已经按照约定完成施工,你们即使认为质量有问题,也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而非拒绝支付工程款,反诉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官毋景会向李某和魏某夫妻二人说。

经过法官的反复释法析理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李某和魏某当场向刘某支付工程款16万元,刘某欣然接受并主动撤回起诉,李某、魏某也放弃了反诉主张。曾经的隔阂和不快,此刻都烟消云散。

“最好的司法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判决,而是彻底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让司法温度直达人心。”夕阳西下,法官毋景会看到纠纷圆满化解后对身边的书记员感慨道。(阿达合·塞山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