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素有“中国梅花鹿之乡”的美誉,梅花鹿产业扎根乡土、绵延百年。当前,该区梅花鹿存栏40万头、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80亿元,均稳居全国前列,相关产业是富民兴区的核心支柱产业,承载着擦亮区域特色品牌、稳定鹿农增收、推动乡村产业迭代升级的重要使命。立足区域产业特色,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锚定法治护航特色产业示范高地建设目标,紧扣“生态强区、产业兴鹿”发展布局,探索构建“跨域协作、特色审判、联合会诊”全链条多元解纷体系,以扎实鲜活的司法实践,全方位展现法治护航特色产业长效发展的创新作为。
共治:跨域协作织密特色产业法治屏障
姜某系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产品经营商户。辽源籍商户王某多次向姜某采购鹿茸、鹿鞭等产品,累计拖欠货款10万元。姜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该院奢岭人民法庭(梅花鹿产业法庭)线上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足额清偿货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姜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网络查控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加之其户籍地位于辽源市东丰县且经常居住地不明,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为打通跨市域执行堵点,双阳区法院启动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委托东丰县人民法院协助调查。东丰法院迅速响应,调取户籍档案、走访属地村委会、摸排周边群众,精准锁定王某长期居住地点。两地法院迅速组建联合执行工作组,在辽源市龙山区找到王某。在两地法官释法明理下,王某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场全额清偿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乡村振兴要靠产业,产业发展要有特色。梅花鹿产业不仅是双阳区标志性特色富民产业,更是“吉字号”品牌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2025年12月,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四地中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搭建起跨市域、多层次、一体化司法协作网络,建立信息互通、调查互助、执行联动、优势互补、人才共育常态化机制,破除地域司法壁垒,凝聚护航梅花鹿产业发展合力。该案自立案执行至全部履行完毕仅用时15天,直观印证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破解异地执行难题、高效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实践价值。
共情:回访帮教做好治理“后半篇文章”
2022年10月,张某从吕某、李某二人手中收购死因不明的梅花鹿,计划将梅花鹿分割后对外出售,在分割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指控张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定张某构成犯罪未遂。张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依法没收作案刀具,对扣押涉案鹿产品予以销毁;宣告禁止令,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一审宣判后,张某未上诉。
案件生效后,法官持续跟进帮教工作,常态化走访了解张某生活状况、实际困难与思想动态。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旁听相关案件庭审的方式,帮助其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同时,结合梅花鹿产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经营规范开展定向普法宣传。在法官引导帮扶下,张某成功注册个体工商户,并开设实体店铺,依托电商平台规范开展鹿产品经营。
如今,张某已主动申请成为双阳区梅花鹿地理标志品牌义务宣传员,多次配合法庭、市场监管等向从业者宣讲合法经营、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完成从破坏产业秩序的违法者向守护产业品牌的践行者的转变。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传统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办理中,“判刑﹢罚金﹢从业禁止”是常规处置方式,但案件办结之后,不少涉案人员因法治观念薄弱、难以重新融入行业等现实困境,极易陷入“一判了之、屡犯再生”的治理困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只管判、不虑治,只重治标、忽略治本,案子只会越办越多;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赢得工作主动。双阳区法院打破“审判即终点”传统办案思维,积极构建“审判惩戒﹢判后回访﹢精准帮教”的司法闭环,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基础上,兼顾教育挽救、就业引导、源头治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共解:多方联动构建纠纷化解新格局
上海养殖户黄某通过社交平台向双阳区梅花鹿养殖户刘某采购30头母鹿、10头公鹿,总价22.4万元,预付定金2万元。黄某利用视频验鹿时发现品种和约定不符,要求退定金,刘某称已投入1万元养殖成本,系黄某违约拒不退款。后黄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开展线上调解,但双方仅有口头约定、无有效证据,矛盾僵持。法院启动“法庭﹢鹿业协会”多元解纷机制,邀请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鹿乡镇鹿业科工作人员联合调处。法官讲解买卖合同与定金相关法律,鹿业协会结合行业惯例居中协调、分头疏导。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刘某七日内返还黄某定金1.5万元。纠纷成功化解,既减轻了异地当事人诉讼成本,又依托行业力量柔性化解产业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考虑到刘某作为小型散养户抗风险能力弱,幼鹿销售遇阻、家庭收入承压……鹿业协会主动为其对接外地生态景区合作项目,帮助开拓幼鹿观赏投喂供货渠道,稳定家庭收入来源,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从业者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宝贵财富。双阳区梅花鹿产业纠纷大都属于小额交易、邻里履约争议,行业特征鲜明、乡土乡情纽带浓厚,刚性裁判容易激化对立,前端柔性化解更契合乡村产业治理实际。双阳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梅花鹿产业特色,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强化多方协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依托鹿业协会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站”,在鹿乡镇核心交易市场打造司法便民“诊室”,构建“法官﹢行政专业人员﹢行业协会”多元联动调处机制,推动司法服务从审判后端向前端预防延伸,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特色产业治理实操方案,持续降低鹿农、经营主体维权成本,涵养诚信有序、包容和谐的鹿产品交易市场生态。
共进:特色审判打造专业化审判模式
杨某所有的房屋位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杨某在此开办的养殖场,占地面积1152.4平方米,为个人独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场内饲养大量野生梅花鹿。因与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双阳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杨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杨某仍未履行搬迁义务,双阳区政府遂向双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奢岭人民法庭(梅花鹿产业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养殖场实地踏查,逐一核实养殖规模、野生梅花鹿数量及实际经营状况,经全面审查后发现两处关键问题:案涉地块为国有土地,但征收初期参照菜田地标准核算补偿,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同时,补偿决定中确定的搬迁补偿费未充分考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特殊性,数额不足以覆盖实际搬迁成本。
法院在听证过程中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双阳区政府指出上述问题,督促行政机关重新开展评估、优化补偿标准,并根据饲养动物的数量及种类制定合理的搬迁方案及搬迁费用。双阳区政府重新进行评估核算后将土地补偿标准由原每平方米85元上调至220元,差价由政府在补偿款总额中予以补齐,搬迁补偿费用由征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增加。在此基础上,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将不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奢岭人民法庭加挂“梅花鹿产业法庭”牌子以来,根据地区梅花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坚持“综合﹢特色”法庭建设模式,集中管辖双阳区范围内涉梅花鹿产业的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严格落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对违法以及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变更,切实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本案作为涉鹿行业行政典型案例,既依法厘清行政法律关系、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更在监督规范行政监管行为的同时,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并重,实现了监督行政、保障民生、护航产业的多重目标。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护航特色产业蓬勃发展
梅花鹿产业是吉林省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在吉林省、长春市等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双阳区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持续培育壮大梅花鹿特色产业,“双阳梅花鹿”品牌价值达到659亿元,成为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承载着亿万农民的美好愿景和期盼。新时代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既要依靠政策红利加持,更要以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托底。双阳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护航辖区梅花鹿特色产业发展司法实践,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多元化解产业纠纷、全链保护主体权益,让法治成为特色产业提质升级的“稳定器”与“护航盾”。
发挥职能优势,精准适配产业司法需求。双阳区法院立足奢岭人民法庭综合审判职能,加挂“梅花鹿产业法庭”牌子,组建特色产业专项司法审判团队,针对梅花鹿产业发展中的高频和新型法律问题,制定《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指引》《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探索“示范判决﹢批量解纷”机制化解涉鹿产业关联案、系列案,灵活运用柔性执法、信用修复等措施为市场主体“造血再生”创造条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5.5天,调解率达76.3%,为辖区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专属司法保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产业矛盾纠纷。联合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鹿业协会等设立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站”,强化纠纷联调、风险联防、治理联动。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合同条款不清晰、质量标准引用不明确等行业共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15份,推动个案审理向类案治理转变。建立“法官﹢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组织﹢行政部门”五方联动解纷机制,形成“联合研判—分类调解—跟踪履行”工作闭环,推动司法资源与其他治理要素深度融合,健全全产业链纠纷协同处置工作格局。
释放服务效能,构筑产业发展法治屏障。组织法官深入产业园区、经营主体开展调研走访、法律指导,提升产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坚持“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户,深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效。发布《梅花鹿产业链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风险点﹢防范建议”形式提示梅花鹿养殖、加工、销售等九大关键环节法律风险点76个。依托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四地中级法院共同建立的“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司法服务从“属地单点服务”向“跨区域协同保护”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