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春季道路安全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丁圣、科技科科长杨德鹏、交通科副科长任钊弘一行三人到清河分局,实地督导检查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清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闫靖波,党委委员、副局长姜春峰,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吕思维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细致了解清河分局在春季行动部署推进、道路隐患治理、重点违法整治、宣传警示、重点车辆管控、亮尾工程推进、民辅警执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督导组要求,一要抓实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春融期重点路段、易险点位,完善交通警示标识、照明提示等安防设施,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二要深化重点车辆源头管控。持续推进“亮尾工程”,全力抓好农机车辆反光标识粘贴工作,做到应贴尽贴、全覆盖无死角,从源头防范事故风险。三要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依托农村大喇叭、公众号、悬挂条幅、入户提醒等多种形式,精准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四要强化路面巡防管控。科学优化勤务安排,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力度,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处置能力。五要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与交通、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凝聚交通安全共治合力。六要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保持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七要完善道路安防体系建设。科学布设区间测速设备,强化科技管控手段,不断提升林区道路安全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闫靖波表示,清河分局将严格落实督导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和规范执法,全力维护辖区林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