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柏树案件

河南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柏树案件

在农村,房前屋后的树木往往被当作“自家财产”,不少人觉得“偷几棵树不算大事”。然而,一时贪念,换来的可能不是“小便宜”,而是刑事追责的沉重代价。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柏树案件,以此为例,聊聊盗窃私人树木的法律后果,帮您读懂那些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22日凌晨,被告人宋某驾驶面包车到某村,趁无人之际,将被害人李某家门前的两棵柏树盗走。当天上午,宋某将盗来的六根柏树树干,以8200元的价格卖给某木材厂老板。后宋某被侦查人员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行为。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棵被盗柏树价值高达25300元。法院裁判经法官协调,被害人李某表示,只要涉案的六根柏树树干退还,就不再追究宋某某的其他赔偿责任。但赔偿可以协商,刑事责任却无法免除。

经审理,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扣押在案六根柏树树干由查扣机关返还给被害人李某;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宋某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树木虽小,牵动的是守法底线;贪念虽微,毁掉的是人生前程。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法律面前从无“小事”。希望大家以案为镜,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不贪小利、不越红线,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孙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