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阳县调解协会成功化解情感纠纷

河南省汝阳县调解协会成功化解情感纠纷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调解协会成功化解一起因情感矛盾叠加经济往来引发的纠纷。该纠纷因涉及经济往来,存在矛盾激化、升级的现实风险,调解协会坚持源头防控,风险前置,将“情理法”有机融合,以柔性方式化解刚性矛盾,成功将一起潜在高危风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守护了基层平安稳定。

2026年2月,汝阳县某镇的张某某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反映因情感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引发的矛盾纠纷。县调解协会接到综治中心交办案件后,与县妇联联合迅速启动调解程序,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李某核实情况。经核实,张某反映其丈夫曾为李某(女)购买价值5588元的手机,并转帐5200元红包,两项共计10788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某表示,上述财物均为张某丈夫自愿赠与,为避免引发家庭矛盾,李某已于2024年10月将全部款项退还至张某丈夫的妹妹。

县调解协会、县妇联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情理为先、法理为基、情理法相融”,分步骤推进化解工作。情理疏导,破冰消隔阂。调解员充分理解张某作为妻子,对丈夫情感与财产问题产生疑虑的正常心理,肯定其合理诉求;同时指出李某接受有配偶者赠与财物的行为确有不妥,认可其主动退还钱款的反思态度,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问题。法理支撑,明晰权责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经济往来边界、夫妻忠实义务等核心争议点,调解员明理释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武某未经妻子张某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已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多元联动,促成和解。多方力量联动,针对纠纷中的复杂问题,调解协会、妇联进行联合会诊,科学制定化解策略。经多轮调解,打成和解协议,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李某清晰明确行为边界,一场可能激化的情感与经济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止纷争,温情暖人心。此次情感经济纠纷的化解,不仅是“情理法”交融的生动体现,更是汝阳县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具体实践。汝阳县调解协会将持续深耕基层一线,以调解化险为夷,以温情守护平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精神在基层高效能治理中绽放出更具温度的光彩。(徐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