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贪小利出借收款码,女子沦为诈骗“帮凶”被刑拘

浙江温州:贪小利出借收款码,女子沦为诈骗“帮凶”被刑拘

只因抹不开同学情面,又想贪图些许好处费,将个人微信收款码出借他人,不料竟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最终触犯法律身陷囹圄。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藤桥派出所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洪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6月,刚步入社会的洪某突然收到初中同学徐某的“求助”,对方语气恳切地表示,自己的微信支付被限额,想借用她的收款码 “收几笔打牌赢的钱”,等钱款到账后,再帮忙转至其账户即可。念及同窗情谊,洪某没有多想,便爽快答应了徐某的请求,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发给了对方。

起初,洪某并未发现异常,可随着钱款往来愈发频繁,她渐渐察觉不对劲:转入的钱款多为 1999 元、2999 元等大额,单笔接近她数日工资,且交易总在凌晨,几乎天天有入账。

“哪有人天天打牌赢固定金额,还专挑半夜转账?” 洪某心里清楚,这些钱绝非正当收入,十有八九是诈骗、赌博的赃款。

尽管已识破其中端倪,但洪某却陷入了纠结:一边是同学情面,抹不开面子;另一边,徐某此时提出,每帮其转一笔账,就给50元好处费,贪图小利的心理让她心存侥幸,想着“只是借个码、转笔钱,应该不会有事。”继续为徐某转移资金。直至案发,她协助转移的涉案资金已达二三十万元,而自己仅获利几百元。

面对民警的讯问,洪某对其明知钱款来源可疑,仍为他人转移非法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追悔莫及。目前,洪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收款码、银行卡、电话卡严禁出借、出租、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一旦被骗子利用,协助转移赃款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样要负刑事责任。莫因小利、情面触碰法律红线,发现可疑资金与异常请求,立即拒绝并报警。(张海媛 蔡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