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起,兰溪三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浙江省 兰溪市公安局紧盯重点水域,对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态势。
近日,兰溪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经前期缜密摸排,发现香溪镇附近水域存在禁渔期非法捕鱼的违法犯罪线索。

3月20日凌晨,水上派出所精准部署、快速出击,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抓获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李某,现场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39.5斤。
经依法讯问,李某对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其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当前辖区全域处于禁渔期,电鱼系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却仍心存侥幸,认为夜间作案不易被发现,遂趁夜色前往香溪镇附近偏僻水域,实施非法捕捞。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事关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渔期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因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