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宏杰) “法官,我只想要13.5万元折价款,可他拖着不给,还怕我拿了钱不搬走。”近日,在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无奈地向法官说。
该院受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从判决内容看,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3.5万元房屋折价款,申请执行人则需搬离涉案房屋。然而,承办法官在与申请人首次沟通时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背后潜藏着信任危机:一方担心“付了钱却拿不到房”,而另一方顾虑“腾了房却拿不到钱”。
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行约谈被执行人,深入了解其真实顾虑。“钱我可以付,但我把钱付了,她要是不搬走怎么办?”被执行人的一句话,点出了案件陷入僵局的症结所在——双方信任已然破裂。若仅就折价款单独执行,极可能引发新的腾房纠纷,既浪费司法资源,也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明确指出:依据生效判决,其有权就房屋腾退问题另行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随即提交了腾房执行申请。原本单一的“付款”案件,与新立的“腾房”案件形成关联。法院依法决定将两案合并执行,将“钱”与“房”的诉求统筹纳入执行范围,从源头上防止“案生案”。
两案合并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提出“法院代管案款、钱房同步交割”的执行方案:被执行人先将13.5万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申请人按期腾空房屋,法官现场监督交接,确认房屋交付无误后,当场发放案款。这一方案以司法公信力为双方“背书”,彻底打消了彼此顾虑。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按期腾退房屋,两起案件在一天内同步执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