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普通的采购岗,竟成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风险点,长达两年多的隐秘挪用,不仅给企业经营埋下隐患,更触犯法律红线。近日,湖北省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超市采购员挪用资金案,以检察履职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贪腐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何某系辖区某知名连锁超市采购员,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其利用独立负责商品采购、货款结算对接等职务便利,将经手的采购资金视作个人“提款机”,先后挪用13万元公司资金用于个人开支。企业的信任与岗位的便利,本是履职尽责的坚实基础,却逐渐被何某当作触碰法律红线的“筹码”,直至案发,何某才追悔莫及。
案件侦查过程中,荆州区检察院紧扣“非法占有目的核实、涉案金额核算、资金去向追踪”等关键事实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何某作为超市采购员,实际掌控采购业务全流程,却利用超市管理漏洞私自截留、使用公司资金,挪用数额达较大标准,且挪用时间均超过三个月,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向何某阐明其行为对企业经营、自身家庭及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促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退赔。2025年11月,何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起案件中,犯罪行为持续多年才被发现,暴露出部分企业关键岗位缺乏常态化监督制约、廉洁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为有力推动同类企业以案为鉴、有效防范内部职务犯罪,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抓手,常态化组织开展企业走访、“送法进企业”等法律服务活动,走进辖区连锁商超、重点企业等市场主体,面对面倾听需求,围绕企业内部重点岗位常见的职务犯罪开展法治宣传,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