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成长正当时——黑龙江省巴彦县中心小学“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纪实

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成长正当时——黑龙江省巴彦县中心小学“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纪实

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妇联,在中心小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7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宣传人员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围绕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通过互动问答、案例讲解等方式,向学生们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护意识。

聚焦重点内容,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

针对未成年人易受不良影响实施违法犯罪的问题,宣传人员重点围绕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性侵、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常见违法犯罪类型,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尊重生命、遵守法律、敬畏规则的意识。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遭受侵害的问题,宣传人员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拐卖、诈骗等内容,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自护技巧,帮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提升应对危险的能力。

融入禁毒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活动中特别加入了禁毒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展示毒品仿真模型、播放禁毒宣传片、讲解毒品危害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学生们普及了毒品的种类、危害及法律后果,教育引导他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家校社协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活动中,宣传人员还积极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进行交流,了解校园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及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提升家庭法治教育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注重实效,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

此次“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不仅是一次集中宣讲,更是检察机关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