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多元调解破僵局 法治护航润民心

新疆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多元调解破僵局 法治护航润民心

近期,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主动作为、联合施策,成功调处一起因土地承包价格调整引发的合同纠纷,以高效法治服务护航农村稳定与乡村振兴。

土地流转起纷争 多方权益陷僵持

2012年,湖西村开展土地整合工作,布某将该21亩土地合法流转承包给同村村民苏某经营,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期限至2028年,合同履行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土地市场价值攀升,土地承包价格普遍上涨。布某基于自身合法权益及市场变化实际,提出在原有承包费基础上适当调整价格的诉求;而苏某认为应严格履行原合同约定,对价格调整存在异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陷入僵持,不仅影响双方生产经营,也潜藏着基层矛盾激化风险。

法理情理相融合 精准施策化干戈

获悉纠纷情况后,商户地司法所第一时间启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迅速联合村“两委”成员、村治保主任及乡农经站工作人员,组建调处小组,快速介入纠纷调处工作,践行“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基层治理要求。

调处小组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深入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细致查阅土地承包原始合同、流转协议等相关书证材料,全面厘清土地承包历史背景、流转流程及权利义务约定。同时,调解员耐心倾听布某与苏某双方诉求,精准捕捉争议核心焦点——土地承包价格调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调处过程中,工作人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政策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开展精准普法解读。一方面,明确原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强调合同履行应遵循公平、诚信、合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结合当前农村土地市场价格变化的客观实际,阐释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边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且专业的沟通协调,布某与苏某最终达成一致调处意见:苏某同意在原有承包费基础上,每亩土地增加承包费120元,总计增加承包费7560元,双方按照新约定继续履行21亩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得以就地圆满化解。

法治赋能基层治理 护航乡村振兴

此次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功调处,是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深化多元协同调处机制、践行基层法治治理的生动实践。此次调处工作,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隔阂,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更以法治方式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类似纠纷调处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新疆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将持续聚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邻里关系等基层高频纠纷类型,进一步完善司法所、村“两委”、农经站等多方联动的多元调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靠前化解与精准管控。同时,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扎实的法治服务护航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马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