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海南屯昌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多部门,在屯昌县屯城镇水口路金竹园创意街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力量护航消费安全。

活动现场,各部门协同联动,通过设立联合咨询台、悬挂主题横幅、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我院检察干警紧扣群众日常消费维权核心需求,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条款,结合我院办理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公益诉讼监督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讲解维权路径。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购物退货难、预付卡消费陷阱、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养老诈骗防范等热点问题,检察干警们提供“一对一”精准法律咨询,现场指导群众妥善保留购物小票、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维权证据,讲解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12309检察服务热线的使用方法,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理念。同时,面向沿街商户重点宣讲诚信经营的法律责任,提醒商户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

下一步,屯昌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消费中的安心”,为构建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马世贤 邹灵灵)